馬來西亞檳城一位經營豆水生意的巫裔中年婦女,誤信自己涉及可被判死刑的案件,前後匯款7次給「警官」銷案,結果被騙走47.6萬令吉(約11.7萬美元)血汗錢。
女事主53歲,是住在新港的豆水商人,去年12月接獲自稱來自森州芙蓉警區總部的「警曹」來電,之後「警曹」將通話轉接給一名華裔警官。
西南縣警區主任安峇拉甘警監披露,該華裔「警官」指女事主的名字被他人盜用,在其名下涉及2宗案件,一宗與某銀行有關的案件,另一宗則是可被判死刑的刑事案。該「警官」聲稱可為事主解決問題,但事主必須給錢,才能清除案件記錄。
當時六神無主的受害者信以為真,分7次將銀行所有存款匯給對方。
安峇拉甘說,事主1月31日在武吉丁雅路某銀行,匯款兩次即各10萬令吉到「警官」指定的銀行戶頭。之後,事主陸續再匯款5次,即3.1萬令吉、4萬令吉、7萬令吉、7萬令吉及6.5萬令吉,總共蒙受高達47.6萬令吉損失。
當事主驚覺自己受騙後,自行到警局報案。安峇拉甘指出,這些款項都是事主儲蓄的血汗錢,但因誤信電話詐騙集團,結果被騙走巨款。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條文,調查此案。
他再次提醒公眾,對此類澳門騙局的詐騙手法提高警覺,不要輕信要求匯款的來歷不明來電,一旦接獲要求匯款的可疑來電,應立刻聯絡警方或詢問家人的意見,或向通話中提及的相關單位求證,避免淪為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