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在京務工的郭某在北京一家海底撈餐廳內就餐時,將事先準備好的死老鼠放在火鍋內,以此勒索海底撈店500萬元人民幣(約74.5美元)。
3月20日,涉嫌敲詐勒索罪的郭某在豐台法院受審。檢方指控郭某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建議法院判處郭某有期徒刑3到4年並處罰金。
事情發生在2018年11月。當時郭某回了一趟老家,帶回來一只死老鼠。到京後,他帶著妻子前往海底撈火鍋店吃飯。就餐時,他偷偷將死老鼠扔入鍋中, 然後叫來了服務員,稱在火鍋中吃出了老鼠。顧客在火鍋中吃出了異物,海底撈火鍋店的幾位負責人覺得此事嚴重,提出送果盤、送餐券、免單等解決辦法,但是郭某都不同意。
郭某提出,要按照山東濰坊火鍋事件的賠償辦法來解決。店方查詢後表示,新聞報道中火鍋店賠償了顧客5000元,海底撈可以賠償郭某5000元。
郭某覺得5000元太少,稱小道傳聞的賠償數額是500萬元。最後,海底撈表示可以賠償2萬元,但是這一數額也離郭某的預期太遠。
隨後,郭某見事情沒有達到他想要的結果,便離開了海底撈。第二天,郭某給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打去了舉報電話,讓有關部門去調查「老鼠事件」。
而海底撈也在事發後報警,稱他們被顧客以「在火鍋中發現死老鼠」為由進行巨額勒索。
警方立案後,在海底撈當晚的視頻中發現了郭某自導自演往火鍋中放老鼠的行為。
在庭審中,郭某百般抵賴,不承認是預謀勒索500萬:「我覺得是海底撈店給我下的套,我就是腦子一熱,隨口一說。」
不管他怎麽推卸,很明顯他就是看到新聞後產生了勒索海底撈的歪腦筋。2018年,曾有媒體報道稱一位顧客在濰坊一家火鍋店就餐時吃出一只死老鼠,隨後得到了店家的巨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