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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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記得一年前的除夕,在陝西漢中發生的那宗父子三人被殺的血案嗎?這宗案件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因為疑犯殺人的動機是「為母報仇」。

此案於1月8日在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張扣扣判處死刑。

因22年前目睹母親被鄰居打死,2018年2月15日除夕當天,張扣扣持刀蓄意殺害了鄰居王自新父子三人,並燒毀一輛小轎車。

庭審中,張扣扣稱,20多年前,王正軍(王自新的三兒子)曾用木棒打死他母親,此後他認為自己的人生「一直很坎坷」。他說,自己從未放棄過報仇的想法。大年三十是很特殊的日子,他認為是個「千載難逢的時候」。當日看到王正軍路過,一下就想到母親死亡的情景,「我腦子一下就空白了,不受控制」。

張扣扣還稱,作案時沒有後悔,「現在這麼久了,我覺得我當時有一點點衝動」。

三條人命的案件本來沒有懸念,兇手肯定死刑,但是從案發伊始,所謂「替母報仇」就一直擾動著輿論的漩渦。在一些網友的眼裡,這是一個正義的故事:孝子在隱忍22年後,決定大年三十為母殺兇報仇。

張扣扣固然是值得同情的:他在農村最底層成長,少年時又因為慘痛的意外失去母親。之後的二十年裡,他可能又經歷了很多挫折,作為底層這是非常無奈和無助的。於是,他的心理漸漸扭曲了。這個悲劇放在大的社會背景下看,確實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他殺人是無可辯駁的重罪,不應該把他英雄化。

對於一審的死刑判決,張扣扣有上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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