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iStock
相片:iStock

2019年1月2號,內地媒體報導了一宗飲酒過量死亡索賠案件。

死者老張,和被索賠的老黃,都是南京某公司的保安,而老黃是保安隊長。時間還要推回2016年1月。那年春節之前,二人所在的公司組織年會,當晚所有員工都去了,一共坐了三桌。

老張和老黃坐在一桌。老張平日喜歡喝白酒,所以趁著高興喝了不少,而老黃因為晚上要值班,沒有喝酒,並且提前走了,回到公司繼續上班。

聚會結束後,老張喝的酩酊大醉,最後由其他同事把他送回來,回來之後老張就在地上打個地舖睡去了。翌日早上,有人發現老張已經死亡。

公安部門出具了死亡證明,死亡原因為酒後意外。事發後,某公司賠償給老張的家屬共計56萬元。

但家屬覺得這樣還不夠,把老黃告上法院,他們認為,對於老張的死,老黃也有責任,因為他們同在一桌,老黃卻沒有阻止老張喝酒,也不應該讓老張睡在地上。他們向老黃索賠20萬元。

近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駁回了老張家屬的要求,法院認為,當晚的宴席是工作單位組織,並不是老黃組織的。在席中,老黃並未喝酒,所以不存在與老張拼酒的情況,同時原告也沒有理由證明當晚老黃勸酒了。老黃提前就已經走了,沒有要將老張送回家的義務。老張回到某大廈後,老黃沒有看護老張的責任。法院認為老黃沒有責任。

對於此事,有網友評論,這家人是不是想錢想瘋了?自己喝酒誤事,還怪別人,自己喝多少自己心裡沒數嗎?還有網友說,人家也沒勸酒,難道這年頭一起吃飯都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