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廣東佛山的三水法院公開審理了一宗故意損壞和侮辱屍體案,本案中被告人曹某為逃避銀行貸款債務,竟然腦洞大開,想到購買屍體來製造假車禍,造成自己在車禍中死亡的假象。隨著他的計劃被識破,三水法院對他的行為作出了一審判決,曹某以故意毀壞屍體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個月,而賣給曹某屍體的許某以侮辱屍體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個月。
2018年,為了逃避多筆銀行貸款,曹某絞盡腦汁。他想,如果能制造一場交通事故,讓別人認為自己在車禍中死了,不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那些欠銀行的錢,不就可以不還了?
這件事情的難度,在於他需要一個人來冒充自己。曹某還沒有瘋狂到濫殺無辜,他想到了自己一個熟人,在某縣醫院管理太平間的許某。
曹某聯系到了許某,謊稱需要購買一具男性屍體「配陰婚」。許某便以4千元人民幣(約595美元)的價格賣給曹某一具無名屍體。
得到屍體之後,曹某沒有多耽擱,次日凌晨就駕車將該屍體拉到三水的某小區附近,然後故意撞向路邊的電線桿,再把這具屍體搬到駕駛位,淋上汽油後引燃,將屍體和寶馬車燒毀。
隨後曹某逃離現場,以為從此無債一身輕了。
曹某沒想到的是,偵查人員聯系到了他的家人並進行DNA比對,法醫又檢驗到現場被燒毀的屍體殘骸來自一名無名女性,且屍體被焚燒前已處於重度腐爛狀態。
顯然,被燒毀的屍體不是曹某本人。事情敗露,曹某最終被公安人員抓獲,許某則主動自首。
且不說女屍是太大的漏洞,就是男屍,也不可能瞞天過海。現在的偵緝技術這麽發達,曹某難道沒有聽說過DNA檢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