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生紀欣然遇害案最後一名被告阿爾貝托 · 奧喬亞(Alberto Ochoa),8日被美國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
至此,在紀欣然遇害4年8個月之後,該案四名被告全部獲刑。紀欣然父母代理律師蔡玟慧上周五接受採訪時指出,「紀欣然案四名罪犯都在法律範圍內受到了最嚴厲的處罰。」
蔡玟慧說,紀欣然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罪犯依法受到嚴判具有重要意義。該案被告承認,選擇紀欣然下手是因為覺得「他是中國人,中國人肯定有錢」。如今,該案罪犯全部依法嚴判,她和紀欣然父母均對此感到欣慰。奧喬亞能被處以終身監禁這一最高刑罰,要歸功於媒體的全程報道所造成的社會壓力。她表示,這不僅是對紀欣然案的公正判決,也有利於今後更好地維護中國留學生乃至海外華人的安全。
從業已20多年的蔡玟慧律師表示,紀欣然案四名罪犯都在法律範圍內受到最嚴厲的處罰,這一結果來之不易。該案4名被告都沒有前科,案發時兩人未成年、另外兩人剛剛成年,案件一度被送到未成年人法庭。四人均為墨西哥裔移民,其中一人為非法移民。
不過由於命案手段極其殘忍,因媒體曝光率極高而引起美中兩國人民的高度關注,隨著法庭審理時間的推移,案發時還只有17歲的奧喬亞到了2018年已滿21周歲,因此,少年法庭的法官迫於社會壓力,不得不將此案轉交給成人法庭審理,這樣就打破了少年法庭一級謀殺罪刑囚時間最多不過25歲的限制,讓奧喬亞的案子得以按照成人犯罪的量刑標準判處25年至終身監禁。
紀欣然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2009年就讀於浙江大學,2013年秋季開始在美國南加州大學維特比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專業就讀。
當地時間2014年7月24日凌晨,時年24歲的紀欣然結束在學校學習後步行返回附近住所途中,遭多名青少年搶劫並用扳手、棒球棍等毆打。紀欣然頭部受到重創,後回到公寓,清早被室友發現已經死亡。法醫檢驗報告顯示,他死於鈍器擊打,頭骨和鼻骨斷裂,面部撕裂,胃部和肺部淤血。該事件造成大量在美中國學生及國內學生、媒體的關注與憤慨。
2017年8月16日,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判處案發時18歲的安德魯 · 加西亞(Andrew Garcia)以一級謀殺等罪名獲刑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去年7月13日,案發時16歲的亞歷杭德拉 · 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女)以一級謀殺等罪名被判處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案發時19歲、在案中充當司機的喬納森 · 德爾 · 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認罪二級謀殺,服刑至少15年。去年12月12日,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17歲的奧喬亞被陪審團判決一級謀殺和致命武器攻擊等四項罪名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