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位紹興老太太因「送養兒子34年後求助遭拒」上了微博熱搜。
這位紹興的王女士當年因為家裡條件太差,養不起那麼多孩子,於是把幼子小張送給一戶條件相對較好的家庭。
小張一歲時被養父母抱走。如今,時間已經過去34年,小張已經35歲。而王女士在送走小張後,膝下還有兩兒兩女。
王女士說,過去這些年,她和送走的幼子一直有聯繫,見過十幾次面。幾年前的春節,她找到小張,當時小張告訴她,自己在杭州結了婚、買了房,還生了孩子,工作也不錯,不算額外獎金,年薪有55萬元。
而王女士這邊,這兩年身邊兩個兒子生意失敗,生活拮据,靠向親戚借錢維持生活。這時,她想起了小張。王女士說:「我就想我那個小兒子也工作好些年了,收入也不錯,想找他幫幫忙,給我個一、兩萬元。」
於是她打電話給小張,而對方一直沒有接。
從小被送走的兒子,到底應該孝敬生母呢?這件事在網上惹起了熱議。有些網友認為,血濃於水,當年如果不是沒有辦法,也不會把自己的孩子送人。現在高薪的兒子有這樣的經濟能力,應該幫生母一把。
但更高的呼聲認為,小張一歲就被送走了,他的父母沒有盡自己的養育義務,現在沒錢花了,就想起小張,這是多麼自私的父母啊?小張現在年薪55萬,那他如果是欠著銀行貸款55萬呢?估計這位生母也就不會想著他了,可見,她心裡想的不是親情,只是小張的錢!
媒體採訪的律師表示,子女如果被他人合法收養,與親生父母的關係就自動解除,沒有贍養義務。如果沒有合法收養程序,則法律上不清晰,建議雙方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