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在抗議反對派領導人涉嫌干涉該國主要警察機構的全國示威舉行前,印度的警務人員站在CBI的班加羅爾辦事處前。相片:AFP / Manjunath Kiran
2018年10月26日,在抗議反對派領導人涉嫌干涉該國主要警察機構的全國示威舉行前,印度的警務人員站在CBI的班加羅爾辦事處前。相片:AFP / Manjunath Kiran

印度要建立長期且有效的反貪機制還需要進行一段很漫長的鬥爭。目前其首要反貪機構中央調查局(Cent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CBI)的兩名高級官員被突然罷免,而這件事帶來的全國爭議性和官司之爭再次使這場長達60年的鬥爭成為焦點。亞洲時報(ATimes.com)報導

CBI局長阿洛克·維爾馬(Alok Verma)和副局長 Rakesh Asthana這兩位CBI官員在上月24日晚被聯邦政府強迫離開,此事被稱為午夜政變。

阿洛克·維爾馬已向最高法院對此次政府行動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因為它已向調查機構作出保護措施,試圖將其與政治干預隔離開來並確保其自主權。

就如同在1997年最高法院對內閣多名官員被指涉收賄的「哈瓦拉案」(Hawala)的判決那樣,這些保護措施包括保證其局長職位的兩年任期,在此期間,其職務只能在特殊情況下才能被調職,並且需要得到選舉委員會的批准。而對於此事的判決仍需等待。

從歷史上來看,建立有效反貪機制的鬥爭始於1966年,當時一個行政改革委員會展望以一個監察員或頂級反貪污監督機構來解決公共服務和權力中心的腐敗問題。

為此目的而誕生的第一項法例於1968年由下議院提出並通過。然而,隨著議院解散,立法也隨之失效。該法案在2014年1月通過並編纂前已經被提出8次以上,實際上在每一位總理的任期內都被提出過。

然而,公民監察法案(Lokpal)的設立尚未成功,並且仍處於最高法院的法律糾紛之中。而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一些州分自行採用了監察使法(Lokayukta) 。今年7月,法院拖延了聯邦政府以繼續爭取多4年時間。

儘管聯邦政府、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 , BJP)及其相關組織在法律通過之前在全國范圍內的反貪運動中發揮了關鍵作用,這也給他們的 2014年選舉帶來了一定收益。

這場鬥爭的另一個關鍵因素是需要擺脫「單一指令」。這是聯邦政府時不時向CBI發出或委任的一套指令,要求「事先批准」調查決策層面的公務員(聯合秘書及以上)。它有一段奇怪的歷史。雖然它是在1969年首次發佈的,但在1988年1月向CBI發佈了一套新指示,強制要求「事先協商」和「政府同意」就引起爭議,此前還出現了涉及時任總理拉胡爾甘地(Rajiv Gandhi)的博福斯醜聞(Bofors scandal)。

最高法院在1997年的「哈瓦拉案」判決中駁回了此規定,但由印度前總理瓦傑帕伊(Atal Bihar Vajpayee)領導的BJP政府通過2003年中央監察委員會(Central Vigilance Commission,CVC)法案重新提出,該法案修訂了1946年德里警察特別法案(Delhi Police Special Establishment Act of 1946)。最高法院於2014年再次審理。但現任BJP政府在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領導下,於今年7月通過了一項修正案,即1988年反貪法(PC Act)。

「哈瓦拉案」判決所設計的幾個反貪機制給予了CVC一個法定地位,並賦予其超過CBI職能的監管力度以使後者免受干擾。在此之前,CBI受政府控制。

通過這種方式,CVC成為最高的反貪監管機構。但2003年的CVC法案把它變成了一隻紙老虎。它成為一個諮詢機構,無權登記關於犯罪的第一情報報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或調查和起訴刑事案件。

更何況,政治執行官被排除在外,高級官員受「單一指令」保護。此外,CVC的管轄範圍僅擴展到PC法案下的犯罪調查,而在所有其他事項中權力仍歸聯邦政府所有,因此阻礙了CBI擺脫政府的干預。

隨著CVC變成一個無效的機構,對公民監察法案的需求加劇。但當法律於2014年編纂(但尚未通過)時,該機構被大大削弱,沒有權力單獨處理貪污案。相反,它必須依賴投訴。它可以詢問但無權調查,它必須依賴其餘「任何機構」,並且只在這種情況下像才能「監督」CBI。

通過這種方式,行政控制仍由政府掌握。此外,對其他法律亦沒有作出適當修正。因此,雖然政府對CBI擁有行政控制權,但其他法律繼續部分處理其權力和職能。這種多樣的法律給其自身製造了混亂。

打擊貪污的另一方面是為舉報人提供保護。在最後一次統計中,有73名舉報人被殺。為此目的引入的2014年舉報人保護法(The Whistle-blowers Protection Act of 2014)尚未執行。該法已處於制定過程11年,依然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並且沒有制定好規則。

與此同時,BJP政府試圖通過以下方式減少行為:(i)根據《官方保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OSA)取消向舉報人提起根據本法披露的豁免權,以及(ii)禁止披露某些類別的信息,除非信息是根據《信息權法》( Right To Information Act)獲得的,否則由舉報人提供。它已被下議院通過,但仍在國會上議院待決。

在這種情況下,隨著CBI事宜的進展,再次嘗試建立一個有效的反貪機制的希望落在最高法院手上,這機制需要是自治的,並且不受政府干預。下周舉行的法庭聽證會可能會揭示未來的發展方向。

撰文:評論員Prasanna Mohanty
原文:http://www.atimes.com/article/india-still-awaits-effective-anti-graft-mechanis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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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AFP / Manjunath Kiran